西藏积极探索非遗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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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公示了首批12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这一举措符合文化部于今年8月提出的“让遗产真正‘活’起来”的非遗保护新思路。截至2013年底,文化部已命名4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江西、海南、江苏、河北等省也已相继命名了43个省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
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发布的公告,此次入选公示的12个自治区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分为传统医药、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三大类,分属自治区区直、拉萨、日喀则、山南、昌都、林芝及那曲。
其中,属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有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的藏药珊瑚七十味丸配伍技艺、尼木古宝商贸有限公司的尼木吞巴藏香制作技艺、日喀则市扎西吉彩金银铜器加工厂的扎西吉彩金银锻造技艺、日喀则南木林孜东金铜制佛古艺中心的南木林县铜器制作技艺、嘎玛嘎赤唐卡画院的藏族唐卡(昌都嘎玛嘎赤画派)、江达县波罗乡农牧民手工业合作社的藏族雕版印刷技艺(波罗古泽刻板制作技艺);自治区级项目有曲水俊巴民族手工皮具制作专业合作社的俊巴皮具制作技艺、乃东县民族毛哔叽手工编织专业合作社的泽当毛哔叽编织技艺、扎囊县敏珠林寺藏香厂的敏珠林寺藏香制作技艺、西藏昌都日通民办藏医院的昌都般龙特色藏医药、西藏林芝地区阿扎冰川林下产品有限公司的察隅木碗制作技艺、那曲索县利众医院的藏藏医脉泻疗法。
据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平措介绍,截至2014年12月,西藏有国家级非遗项目89个,68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名录;323个项目和350名传承人入选自治区级名录。截至2014年6月,中央财政累计对西藏非遗投入达9716万元,自治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
如此庞大的非遗项目数量,仅仅依靠政府投入显然是不够的。如何才能使非遗在现代社会真正“活”下来?据10月31日发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4)》显示,我国现有的非遗保护实践中多为政府主导,文化持有者反而被边缘化,文化主体缺位现象严重。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人们有权力也有能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唤醒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由他们自己来选择和确认文化的本真性与保护传承方式,才是非遗保护的合理途径。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认为,非遗保护的源头活水在基层和民众,鲜活经验和创新智慧潜藏于社区街巷,关键是怎样发掘民众的潜力,怎样调动普通人参与非遗保护的热情。民间的力量不会小于政府的力量。非遗生产性保护就是解决非遗“生存”问题的探索之一。
非遗生产性保护是以保持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传承非遗核心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发挥非遗在育民、惠民、富民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探索和实践非遗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非遗的活态传承具有积极意义。
在西藏当地,也已有一些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的成功探索。例如,林芝地区米林珞巴服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达瓦领导的珞巴服饰生产合作社,得益于“西藏林芝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综合项目”,已经带领村里38户170多人致富,合作社的10位女学徒,人均月收入超万元。(编辑:西藏旅游在线网 网址:http://www.tibetline.cn/)